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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市四季分明。

立秋这天,热得不像话。

海帆酒店是锦市数一数二的奢华之所,位于寸土寸金的地段,螺线形结构和钛金属使其艳压群芳。甄海星和沅来的喜酒,在这美轮美奂中抠抠索索地摆了两桌,而且不知道从哪走的后门,摆在了员工餐厅。

新郎沅来这边,由父母层层筛选了十八个亲朋好友。

新娘甄海星这边,只来了两个闺蜜——何荚和高心心。算下来,三人从初中至今,有十几年的交情了。

狭小的储物室用作新娘化妆间。二人在甄海星的一左一右,一唱一和。

何荚为主:“海星,你后悔还来得及。”

高心心为辅:“就是就是,未来的路还长着呢,你犯不着随随便便嫁给一个穷屌丝啊!”

何荚的爸爸是个暴发户,她也算个白富美:“不过话说回来,后悔也来不及了,证都领了。”

高心心是何荚的狗腿子:“大不了再领个离婚证啊!海星,虽然你爸妈和奶奶都不在了,你还有我们。”

一摞装洗洁精的纸箱前,立了一面全身镜。

甄海星坐在一把折叠椅上,用来补妆的粉饼、眉笔和口红没地方放,都攥在手里。她爸妈不在了?这么说不合适吧?这么说好像他们都过世了一样。而在三个月前过世的人,是她的姥姥,不是奶奶。十几年的“闺蜜”,至今连和她相依为命的人是姥姥还是奶奶都记不清,也不合适吧?

两桌的喜酒,连婚礼都算不上。

婚纱也跟着免了。

甄海星穿了一条连衣裙,大红色,乔其纱,泡泡袖,过膝的长度,打完折三百来块,对她来说,是花了重金。她不大会打扮,不管是穿着,还是规规矩矩挽起的发髻和妆容,都让二十六岁的她略显老气了。

何荚给高心心使了个眼色。高心心从包里翻出一副珍珠耳钉给甄海星戴上:“包红包太见外了,这是我和何荚亲手做的!”

确实。

确实是出自她们之手。

上礼拜,她们在路边花九块九开的蚌,二人全程一边笑,一边捂着鼻子,嫌腥气。

高心心对何荚献宝:“我们眼光也太好了吧?海星戴上它,气质都不一样了呢!”

确实。

确实不一样了。

让甄海星在略显老气的基础上,又平添了一丝丝寒酸。

“我们先去入座了,海星,你慢慢来。”二人一前一后地离开,窃窃私语着储物室地空气不流通,洗洁精的味道要呛死人了。

沅来靠在门口的墙壁上,吓了打头的何荚一跳。埋头走在后面的高心心撞上何荚,脸上的浮粉蹭在何荚小黑裙的肩部,忙不迭掸了掸。

沅来垂着头,没抬眼,一只手插在裤兜里,另一只手在身侧,百无聊赖地以三秒一下的频率,无声地打着响指。

何荚带头翻了个白眼,走人。

沅来隐隐约约听到她们说:“这个穷屌丝和甄海星长得真是天生一对,晦气。”

今天是她们第一次见沅来。

毕竟,甄海星在两周前和沅来领证时,也仅仅是第三次见他。

论打扮,何荚和高心心说沅来和甄海星是“天生一对”,都是抬举沅来了。他明明比甄海星还略逊一筹。他头发长了向来是自己剪,剪完也是遮住眼睛的长度,总是穿一件灰色帽衫,拉链拉顶下巴的位置,含胸驼背,一张脸几乎没有示人的部分。今天摆喜酒,他穿了白色衬衫和灰色运动裤,但也都是旧的,只有一双黑色运动鞋是新买的。

因为他过去只穿一脚蹬的布鞋。

两周前,他和甄海星去领证,甄海星的皮鞋开胶了,他看路边有一家卖布鞋的小门脸,便要给她买一双一脚蹬。

她说什么也不要。

他在和她只有一面之缘时,对她提结婚,她没有半个不字,反倒在区区一双布鞋上,她连摇头,带摆手,不住声道:“不不不,我不要。”

他看得出,她是嫌它丑。

于是,他为今天买了这一双黑色运动鞋。虽然他和她的婚姻只是各取所需,但在今天以她的审美为重,是他的举手之劳。

沅来敲了储物室的门,当当两下。

“请进。”

沅来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丝绒的扎口小袋子,递给甄海星:“戴上。”

他的音色和他这个人看上去一样懒洋洋,包括第一面他对她提结婚时,也包括第二面他让害死她姥姥的人俯首称臣时,声音的底色都是这样漫不经心,耳朵辨不出什么不同,反倒是四肢百骸能感受到气温的差异。

甄海星接过,打开,里面是个金镯子。

素圈的,重得坠手。

“这太贵重了。”甄海星不能收。

“你先戴上。”

甄海星便没再说什么。今天这两桌酒席,是摆给沅家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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